- 欢迎进入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官网 主管单位: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办好物业“关键小事” 解决城市“民生大事” 长沙市住建局锚定“好房子、好物业”目标,助推物业管理行业迈上现代化新征程 |
添加时间:2024-12-16 3:24:52 出处: 作者: 点击:35 |
陈焕明 孙占锋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近年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好房子、好物业”建设目标,深度谋划、多维发力,着力推动物业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不断破解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难题,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助推物业管理行业迈上现代化新征程,全力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筑牢幸福安居基石。近日,笔者专访了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跃先,听他讲解长沙如何围绕物业管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切实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提问:请问市住建局作为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在提高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方面,准备做哪些工作、采取哪些措施,既能使广大业主享受到物美价廉的优质服务,又能促进整个物业管理行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张跃先:物业管理关系千家万户,是事关群众利益的“关键小事”,也是关系城市发展的“民生大事”。如何不断提高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多次组织调查研究和方法分析,认为需要做到“三到位、四落实”。 首先是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换位思考,大家本身就是业主,对物业管理与服务都有亲身体验,物业管理到没到位、服务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每一位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 其次是做到整合协同到位。小区就是一个小社会,物业管理与服务是一项综合工作,更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必须把社区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有机整合在一起,不仅要分工,而且要协同,实现“三位一体”,变“三驾马车”为“三位一体”,同向发力。 再次是做到顶层设计到位。作为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在提升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方面,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源头治理,制定了“党建引领、科技赋能、依法治理、依规办理”16字方针,正在落实四个方面措施: 一是抓党建引领。党建工作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有新点子、新办法,要真抓实干、落到实处,抓好“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市住建局已发文明确,社区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建要全覆盖、党员要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把党组织的力量拧成一股绳,协同发力,依靠党员发挥好模范、引领、带头作用。这种方式成效明显,例如东风路街道德雅路社区成立的“红色自管会”,激发了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热情,成功解决了小区停车难、充电难、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难等诸多问题,成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典范。 二是抓科技赋能。物业管理要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与时俱进,通过科技创新、数智赋能,推动建立现代化物业管理体系。物业管理现代化首先要推行设计现代化。目前,市住建局正引导建设业主单位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实现设计、生产、施工、运维一体化,从设计源头把小区燃气、消防、结构、设备安全等重点部位进行数智化闭环设计,然后运用到建设工程中来,实现闭环建设,最后移交运维管理。 三是抓依法治理。提高小区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源头就是要把小区业主委员会这个“龙头”组建好。选出一个好的业主委员会,必须坚持依法治理,即以《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为根本遵循,围绕业主委员会组建,主动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抓好宣传引导。由住建部门牵头,加强对《条例》的宣传普及,引导业主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过程中主动参与,行使自己的权利,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抓好监管督导。由区县(市)党委政府牵头,抓好《条例》的执行监管,通过组织区县(市)各相关部门,共同监督好《条例》的执行和落实。抓好具体指导。由街道和社区负责,在组建业主委员会的过程中,根据《条例》对参选人员进行严格把关,把有情怀、高素质的业主选到业委会。 四是抓依规办理。小区物业工作,主要是管人、管事、管钱,怎么把大家普遍关心的物业维修资金管好,应该整章建制,依规办理。市住建局正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进行规范管理:首先是规范项目管理。哪些项目要动用物业维修资金、哪些不能用,一定要根据相应的程序和要求认定项目,该用的用,不该用的坚决不用。其次是规范造价管理。组织专业机构,对已经认定的、可以动用维修资金的项目,进行造价编制和审核,该花的钱花,不该花的钱,在造价管理环节审定好、管理好。再次是规范合同管理。制定通用示范合同文本,提供参照使用,按合同约定办事,该付的钱付到位,不该付的在合同里明确,不能随便支付。 物业管理和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提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永远在路上。市住建局将继续主动作为,创新思路措施,进一步规范行业监管,不断提升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提问:近年来,随着房屋使用年限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小区需要启用维修资金来对老化、损坏的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维修资金的使用面急速扩大、使用需求急速增加。请问市住建局如何解决好物业维修资金申请难、使用难、监管难的问题,把物业维修资金高效使用好,使业主更放心、更信任? 张跃先:物业维修资金存在申请难、使用难、监管难这“三难”问题,我们做了深入思考与研判。 一方面,这些问题的确是现实存在的:申报的时候,手续多;使用的时候,环节多;监管的时候,部门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感觉不方便、不顺畅。 另一方面,这些问题矛盾产生的根源,一是资金量大,当前全市物业维修资金存量逾300亿元;二是涉及人员多,维修资金使用的参与人数超过263万;三是问题进入爆发期,随着房子老龄化,特别是建成超过15年的房子日渐增多,需要动用维修资金的地方越来越多。 维修面扩大了,维修资金使用量增加了,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办理不及时、维修不及时的问题,所以群众投诉反映也比较多。 基于以上分析和研判,针对如何解决物业维修资金申请难、使用难、监管难的问题,目前正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第一是“网上办”。运用现代科技,建立和升级维修资金信息化管理系统,采用电子签章技术,开通“电子投票”功能,实现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受理、审核、拨付等全流程从“线下跑”转变为“网上办”、“无纸化”办理。 第二是“一次办”。优化流程,精简环节,将过去维修资金分两次甚至三次来进行拨付办理,统一调整为竣工验收结算后一次性拨付,缩短办理频次和支付时间,提高支付效率。 第三是“马上办”。针对住宅小区重大消防隐患、外墙脱落等群众非常迫切需要解决的安全问题,开辟应急使用“绿色通道”,走应急程序,及时进行拨付,将保障业主安全作为第一要务。 提问:请问市住建局是如何强化监管,把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归集与使用规范好、使用好,防止被挪用、盗用,使业主更省心、更安心的? 张跃先:小区公共收益不是政府资金,也不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的收入,其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 群众对这笔钱有“所有权、使用权和知情权”,而这“三权”在个别地方出现了问题,群众的“三权”没有得到保障,甚至出现个别项目业委会主任挪用公共收益的违法现象。 为了保护广大业主的权益,以问题为导向,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办法,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明确,让公共收益得到规范管理,让群众放心、安心、省心。 一是明确公共收益的来源。公共收益是指利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扣除管理服务费用后的经营收益,主要包括停车收费、广告收益、摊位租金等三个部分; 二是明确公共收益的性质。公共收益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收入,所有权属于业主,不属于物业公司。但是物业公司可以代为经营、收取和管理; 三是明确公共收益的使用范围和程序。公共收益可以用于小区提质改造,也可以用于补充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程序上要规范,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业主委员会委托,编制公共收益使用预算、使用计划,由业委会审批后进行公示,按计划使用; 四是明确按期对公共收益进行专业审计。由小区监委会聘请专业机构对业主公共收益进行审计,街道、社区参与监督。
来源:2024年12月13日 长沙晚报 关注/民生(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