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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加装门洞占用楼道,拆了!
添加时间:2024-10-22 3:06:36 出处: 作者: 点击:50


“感谢长沙晚报,邻居私自加装的门洞终于拆掉了。”一个多月前,市民付女士向长沙晚报全媒体群众工作平台求助称,邻居家私自加装门洞,晚报帮帮团记者随即介入调查,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上周,付女士高兴地告诉记者,邻居私自加装的门洞终于拆除了。


  苦恼 公共区域变成了别人家的走廊

  付女士住的佳兆业城市广场小区是电梯高层,每一层的公共走道比较长。8月19日,记者来到付女士的家,这层楼总共有四户人家,付女士住在中间户802,邻居801是一个边户。801业主在公共区域砌了一个门洞,把边上一个公共阳台空间作为自己的晾晒区。

  “他当时跟我说的是在那块搞个晾衣的地方,我想着这没什么,便同意了。后面没想到他直接在公共区搭建房间,还要将入户门洞扩建在过道上,后期也会‘顺理成章’地将自己的入户门扩建到公共走道上。”付女士介绍,她与801住户进行协商,对方不肯退让。她找到小区物业,物业立马下了整改通知,可是问题没有解决。付女士遂将情况反映到东山社区,依旧没有得到解决。前后协商了两次都没有成功,无奈之下,付女士向长沙晚报帮帮团寻求帮助。

  “同层的803业主跟我持一致的态度,坚决不允许在公共走道上装门,这是占用公共空间,也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付女士说道。

  晚报帮帮团记者在现场看到,付女士家一个房间的窗户正对着这块公共区域。付女士担心,如果以后邻居再把这块区域整个封闭起来,必定会对她家房间的采光、通风和消防安全造成影响。

  沟通 想把门拆掉,多次交涉均无效

  那么,801业主为什么要在公共走道里装门?采访中,记者看到801户门锁着,屋里也没有人。小区物业告诉记者,这家人在外地工作,很少来这里。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这户的业主肖女士。

  “安装这个门也是为了防止自己修建的晾晒区出现盗窃事件,不得已考虑装这个门。我也考虑到付女士担心房间采光的诉求,特地选择了玻璃门。”肖女士表示无奈,原以为这样就能解决与付女士之间的不快,可玻璃门还没装上,就接到她的投诉。

  付女士说,这件事早在6月14日就找到物业反映过,物业对801业主下了装修违章通知书,要求其三天内对违规部分进行整改,却迟迟不见动静。为了更好地了解情况,记者找到了佳兆业城市广场小区物业。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也没有正面回应。

  小区住户陈先生担心的是,一旦出现火灾后带来的消防救援难题。记者逐层查看发现,这种私装防盗门的现象并非个例,另有两个楼层的住户都在同样的位置安装了防盗门。被圈住的楼道区域成了住户自家的物品存放地,摆放着柜子、纸箱、自行车,从防盗门的空隙看过去,可以看到露台上也摆放着各种杂物。

  行动 街道出面,已责令业主自行拆除

  8月19日上午,记者陪同付女士来到雨花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情况反映到街道。

  “我们下午马上去, 东山街道自然资源和城市建设中心联系物业,请物业去联系801业主。由街道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牵头,组织城管执法东山中队、自然资源和城市建设中心、应急事务中心等工作人员一起上门勘察,经现勘、取证、认定后,如果违规情况属实,肯定要依法依规地处理。我们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最后还没有进行整改,就会依法进行拆除,并责令他恢复原状。”东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给出答复。

  当天下午,东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知记者,经现场联合勘察,佳兆业城市广场1栋801户将入户门外扩至公共楼道,在公共区域搭建房间,占用了公共空间,对消防通道造成影响。东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已上门通知该户业主其行为违章,责令其限期拆除,该户业主已表示配合工作,在一个月内自行进行拆除。同时,东山街道工作人员询问了该楼层其他业主意见,其他业主均表示认可。随后,工作人员对该小区其他区域同类型问题进行了检查处置,承诺近期给予解决。

  10月16日,记者再次联系了东山街道办事处。

  “现场核查以后,我们就此事成立了一个联合专班,随即对被投诉人进行政策讲解和教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自行拆除,由所属社区和物业公司跟踪整改情况,并定期向街道汇报。至9月中旬,被投诉业主在限定期限内拆除了该违章建筑。”东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佳兆业城市广场另外两处违建也已经拆除,还有一处已下达整改通知,也将在近期拆除。

  提醒 对这种违章搭建的行为,物业应及时制止

  “这种违章搭建的行为应该要被制止。物业对于小区公共区域具有管理责任,对于业主侵占公共区域的行为,应该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上报。 针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此外,第二百八十六条提到,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李健提醒,如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经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强制执行。


来源:长沙晚报 2024年10月16日 区域/晚报帮帮团(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