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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高空抛物等问题定责
添加时间:2024-9-27 9:12:07 出处: 作者: 点击:28

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发布,共26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如何赔偿

  监护人请求赔偿为恢复监护状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导致父母子女关系或者其他近亲属关系受到严重损害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严重精神损害。 

  被禁止饲养的烈犬伤害,主人责任几何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不适用免责事由,饲养人、管理人要承担“最严格的无过错责任”。

  高空抛物伤人找不到“元凶”,向谁索赔

  高空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具体侵权人是第一责任主体,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顺位在后的补充责任。

  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先行承担责任。

来源:三湘都市报2024年9月27日A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