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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一小区物业被罚
添加时间:2024-7-24 9:58:48 出处: 作者: 点击:156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罗悦 通讯员 胡宇波)23日,长沙县一物业公司因未及时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影响疏散逃生,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被处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

前期,长沙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多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时,发现广泰家园小区12—16栋高层住宅公共门厅内停放多辆电动车,物业未及时制止。一旦发生火灾,将影响住户及时逃生,存在安全隐患。而负责管理小区的湖南思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县分公司对违规停放行为未采取相关劝阻、制止或报告行为,其行为违反《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五项之规定。


消防监督员对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对存在的火灾隐患立即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该物业2100元罚款的处罚。“之后物业会采取措施,加强宣传,进一步规范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小区上述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