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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检验收费标准下调
添加时间:2024-7-11 9:35:57 出处: 作者: 点击:113

日前,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发布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实施期限自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该标准涉及的收费项目名称大类包括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费及考务费、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特种设备检验费。具体调整情况为:

    规范收费项目。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取消了药品补充申请注册费及其2个收费子项目;新增“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费及考务费”及其3个子项目,收费标准为63元/每人和67元/每人。

    降低部分项目收费标准。根据《关于降低部分特种设备检验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793号)规定,将客货梯定期检验费、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费、自动扶梯定期检验费三项标准下调一并纳入本通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切实减轻企业和用户负担的决策部署,下调电梯检验收费标准,具体调整为:客、货梯定期检验费,六层以上的,每增加一层由加收32元调整为25元。

    明确优惠政策。为更好缓解企业发展压力,助力企业稳定发展,在文件附表有关说明中进一步完善“一揽子服务”的适用情形,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允许以规定收费标准为基础适当下浮。

本文转自《潇湘晨报》2024年7月11日A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