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进入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官网                                                 主管单位: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水费电费停车费,物业能收哪些费?
添加时间:2024-4-12 9:18:15 出处: 作者: 点击:47
       为什么别人家小区的物业费、停车费都没我们家的贵?装修时交给物业公司的押金还能不能退?物业费、水费、电费、停车费,物业公司到底能收哪些费?4月10日,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印发《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就上述疑问进行明确,希望通过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物业“合法合规”收费。

  未经业主同意

  不得擅自涨价

  物美价廉的物业服务费,感觉总是在别人家。对于楚天御府小区的多数业主来说,物业公司之前要求按3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取,让人难以接受。后来,经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负责该小区的中欣物业曾向开福区发改局提交了物业服务费备案资料,但备案未被通过。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是《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而且明确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人与建设单位完成物业承接查验移交完毕后的三十日内,将具体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报当地发改部门备案审查。

  “就是要保障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以及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时进行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备案工作,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不得超标准收费、提前收费或自立项目收费。在业主大会成立前,收费标准的调整程序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在未取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催交物业费

  不得停水停电

  买房一阵子,物业一辈子。“之前的物业服务公司真是不负责任,不但服务差,还经常给业主停水停电。”家住长沙白沙晶城小区的业主冯先生回想起来仍频频皱眉。好在小区已召开业主大会更换了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去年下半年已经到位。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水、电、气等价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物业服务人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方式催交物业服务费。

  《关于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也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违规向业主预收二次供水加压电费、向空置房业主收取二次供水服务费、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水费损耗、水费周转金)等费用。

  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协会将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严禁在水费、电费等委托代收费用上违规加价。

本文转自《长沙晚报》2024年4月12日A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