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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老旧小区有望加厕所和厨房
添加时间:2022-11-11 9:40:08 出处: 作者: 点击:515

本报综合 近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及危旧房屋改造用地和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并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明确,改造项目中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缺失的房屋,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在自身红线范围内通过贴扩建(须满足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拆除重建(仅限C、D级城市危房)等方式增加户内面积用于完善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功能。

    其中,C级是指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指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的危房。

    改造项目原则上不得损害或降低相邻住宅的日照、通行等方面的权益。如因现状条件限制,改造方案导致周边住宅不能满足日照要求(含原日照不满足2小时标准且继续恶化)的,须按照尊重事实的原则采取多途径征得受影响住户同意。

    改造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通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现场查勘,确属于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缺失的房屋;现状条件允许并通过现场公示、座谈会或者听证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原则上增加厨房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户,增加卫生间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户。

    符合要求的增加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的改造项目,按照个人房屋改(扩)及翻建项目的办理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因增加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功能而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原则上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如需办理不动产登记,增加建筑面积部分应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后,方可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四原”原则拆除重建后,因内部结构、空间布局等与原有产权登记不一致的,权利人或受托人可持原产权证及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和房屋竣工材料,依法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本文转自《潇湘晨报》2022年11月11日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