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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告了业委会因车位索赔140多万
添加时间:2022-5-17 15:23:49 出处: 作者: 点击:1007

  本报长沙讯  近日,家住长沙市天心区乾城嘉园二期的业主们遭遇了一件麻烦事:由于地下停车位费用的归属问题,小区开发商起诉了小区业委会,索赔140多万元,并经由法院冻结了小区的公共账户。

    5月16日,潇湘晨报记者来到乾城嘉园二期。业委会主任郭伟表示,小区居民们的生活会受到极大影响:“我们是业主自治小区,公共账户收取了全体业主的物业费。现在账户被冻结了,里面还有21万元。我们无法支付小区公共区域的水电费以及物业人员的工资,会造成断水、电梯停用等状况。”郭伟说,小区一共有600个车位,开发商售出或出租了520个车位,“去年8月起,我们仅对剩下的80个车位收取6元1天的停车费,并对所有车位收取30元每月的卫生照明费”。

    这些停车费正是业委会与开发商矛盾的焦点。郭伟说:“开发商认为停车场所有车位都是他们的,停车费理所当然也属于他们,要求我们按照30元1天的标准,赔偿1429740元车位使用费,并归还停车位。我们认为,除去开发商销售和出租的车位,剩下的车位停车费是属于业主的。”

    记者拨打了开发商代理律师的电话,表示如果继续冻结账户,可能会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想咨询一下开发商的意见。对方称,开发商内部正在讨论此事。

    5月16日下午,一位业委会成员告诉记者,法院裁定:限期解冻3万元。“我们能用这3万元进行水电费的支付,保证近期内的生活不受影响。”书院路社区书记周丹表示,社区会组织业委会和开发商进行协商,保证居民生活不受影响。

    小区停车位到底属于谁?记者咨询了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的意见。刘明认为,小区车位的归属,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车位计入到了公共面积,就是业主们的共有财产。如果在规划、报建时属于开发商,则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在此事件中,如果停车位属于开发商,他们有权向业委会进行索赔。”

本文转自《潇湘晨报》2022年5月17日A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