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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住宅小区协同管理
添加时间:2022-1-5 9:48:38 出处: 作者: 点击:783

省住建厅网站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住宅小区协同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通知。

    指导意见提出目标:力争到2024年,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实现小区党组织、业主自治组织和专业化物业服务基本覆盖;小区议事平台机制、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和社会力量有效延伸到小区;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与能力明显增强,住宅小区突出矛盾问题有效解决,居民居住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住宅小区协同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指导意见要求,首先要做实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做实市州、县市区两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结合协同治理工作,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完善日常工作制度,推动住宅小区协同管理和专业服务主体责任落实,及时牵头协调解决住宅小区(含暂未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小区)中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

    其次,落实市县职能部门住宅小区管理责任。坚持“谁监管行业谁负责、谁主管市场主体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级各部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县市区职能部门、街道(乡镇)、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营单位在住宅小区协同治理方面的职责分工(职责分工建议清单附后),完善相应考评体系,督促推动职能部门积极履行管理责任,切实解决职能交叉、监管空白等问题。

    此外,还应该发挥街道(乡镇)主导作用,强化居(村)民委员会关键作用,构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议事机制。

本文转自《潇湘晨报》2022年1月3日A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