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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自家车位装充电桩,物业却说不
添加时间:2021-12-29 9:16:00 出处: 作者: 点击:713

 12月28日,长沙湘江壹号小区的业主王先生向三湘都市报反映,小区业主想在自家购买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却遭遇物业不签字、盖章,导致多名业主安装充电桩受阻,因此也给他们使用新能源汽车带来诸多不便。而更让业主质疑的是,物业公司不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另一方面又在小区地下停车场运营起充电生意来。

  针对此事,当日记者前往小区、社区、街道办调查。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胡锐

  【业主】  物业能安装,为何我们不能装?

  王先生介绍,为了方便新能源汽车充电,他早在去年就向物业申请,要在自己购买的地下车位上安装充电桩,但无奈的是,物业却不同意,导致他安装充电桩的事情一拖再拖。而在湘江壹号小区,与王先生一样有类似经历的业主还有不少。

  根据相关规定,在小区内安装充电桩须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电动汽车购车证明、车位产权证明、车位使用权购买证明或租赁一年以上的协议,以及物业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业主彭先生气愤地说道,现在他们安装充电桩,就只缺物业证明材料了。

  更令业主质疑的是,物业不同意业主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自己却在小区地下车位上运营起充电业务。“为啥我们不能安装,他们能安装?”彭先生一脸无奈。

  【调查】  社区、街道多次协调未果

  12月28日,针对业主的投诉,记者来到湘江壹号小区采访。小区物业长沙创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回复称,工信部于2018年发布的《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规定,小区报建时,在供电、消防、充电桩安装位置等方面应符合相关要求,而湘江壹号是在该政策出台前报建的,因此小区现有的消防等设施不满足分散充电桩的建设,若开放每户业主自行安装充电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而对于自身经营充电业务,物业则解释称,目前在地下车位安装的充电桩是由开发商投资建设,他们负责管理,相比业主分散建桩,物业公司的公共充电桩较为集中,便于管理,而且如果开放所有业主自行建桩,小区电力容量也不够。 

  对物业的上述说法,王先生等业主表示不能接受,因为他们附近有多个小区,建设时间比湘江壹号早,但他们的业主却可以在自己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比如湘江世纪城。

  随后,记者来到所属社区采访。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兴联社区党委书记李辉受访时介绍,社区、街道多次就此事介入协调,但至今未果。

  【政策】

  多部委发文“物业应积极配合并协助”

  2016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2019年,长沙市政府也出台了《关于印发长沙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指标纳入规划设计规程,文件也明确,个人用户在住宅小区内自有产权车位或经车位产权人同意、在租赁期1年以上的固定车位加装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由用户及其委托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企业直接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小区业委会、物业应该支持和配合建设,不得借机收取费用。

  律师

  非法定理由,物业不能拒绝配合业主安桩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受访时表示,推广新能源车并配套安装充电桩是国家提倡和推广的,而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单位,物业公司有义务配合国家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为业主在自己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提供服务,非法定理由不能拒绝。  

本文转自《三湘都市报》2021年12月29日A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