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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回家加收“开门费”?业主无奈起诉
添加时间:2021-9-29 9:33:03 出处: 作者: 点击:707

本报9月28日讯 常德黄先生买了套二手房,房子此前是银行职工宿舍,跟银行共用院落,楼下还有个金库。原以为会因此安全不少,没想到小区保安也是银行的保安,晚上落锁后不愿给人开门,银行甚至发通告称深夜开门收费,10元一次,150元包月……上夜班的黄先生很困恼,缴纳了300元以后,忍无可忍起诉银行。

  记者今日获悉,经法院主持调解,银行已经更换成指纹锁。

  起诉,深夜开门要收费

  夜班下班,一身疲惫回家,落锁的小区门口需要把保安喊起来开门,还得缴纳10元一次的开门费,黄先生为此烦恼不已。

  原来黄先生住的小区曾是某银行的院子,院子里两栋房子,一栋是银行的营业场所,另外一栋是银行以前集资建立的员工宿舍。因年代久远,现在的住户大都是像黄先生一样通过二手房买卖取得的房屋产权,而银行的金库就设立在员工宿舍的一楼。

  小区商住混合,而银行聘用的保安仅负责白天的执勤工作,无法强制要求他们半夜有义务起床为住户开门。今年6月1日银行发公告称,对院内通道大门实行夜间落锁制度。夏季为晚上11点半到早上6点,冬季为晚上11点到早上6点。落锁后,院内住户进出须联系门卫开门。开门一次收费10元,也可以包月收费,每月150元,每天仅限开门一次。

  7月,黄先生把银行起诉到常德市武陵区法院,请求判决该银行消除妨碍,拆除通道铁门,恢复住户与车辆自由进出的权利,并返还已支付的开门费300元。

  调解,银行更换指纹锁

  法院审理认为,因通行引起的相邻关系是指,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一方必须利用相邻一方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取得通行等便利。根据民法典,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黄先生购买的房屋与银行共用同一个院落,且房屋与银行之间设置的大门为住户唯一进出通道。银行实行大门夜间落锁制度为黄先生下班后的通行人为增设了障碍。因此,银行应对通道铁门采取相应措施为黄某的正常通行需求提供必要的便利。

  经法院主持调解,银行更换成指纹锁,并配合黄先生及家庭成员办理指纹录入,购买指纹锁及安装费用由银行自愿承担,黄先生不再要求银行返还已支付的开门费。

本文转自《三湘都市报》2021年9月29日A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