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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车位装充电桩被物业阻拦
添加时间:2021-3-29 9:23:08 出处: 作者: 点击:1052

    买了新能源汽车却不能在自己小区充电?这事不仅是消费者心里的担忧,现在,更是不少车主已经遭遇的难题,长沙的宋女士就是其中一位。

    宋女士今年购买了一台特斯拉汽车,正准备在自家车位旁安装充电桩时,物业公司却一直不同意,阻碍了安装进度。事实上,遇到这种尴尬事的不只有宋女士,各地已有不少业主在安装充电桩受阻后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本报记者曹伟长沙报道

    购买了新能源汽车特斯拉,原本想在小区自家车位上安装一个充电桩,在电力公司已经给出设计图纸作出安全评估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却屡次刁难?3月28日,长沙市岳麓区科技公寓的住户宋女士反映,她现在遇到了这种尴尬状况。

    负责科技公寓物业管理的湖南高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此前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宋女士购买的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安装充电桩需要取得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宋女士则认为,这一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实际上,国家和长沙市政府相关支持居民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的文件中早已明确,物业公司要对这项工作予以支持。目前,科技公寓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已经介入协调。

    居民:想安装充电桩,物业公司故意刁难

    出于自身方便和节能环保方面的考虑,今年年后,宋女士购买了一台特斯拉model3新能源汽车,并在提车后立即着手准备在小区安装一个慢充充电桩。

    “现在电动车充电有慢充和快充两种形式,我们不可能每次都跑到外面去充,一个是不方便,另一个经济上也划不来。”宋女士说。

    宋女士说,小区一共有5栋,他们在这里已经住了10多年,购房当年就已经购买了车位。“当时买车的时候就问了经销商,他告诉我国家早已出台政策,居民是可以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的。”宋女士说,他们之后立即向电力公司申请安装电表,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勘查,认为现场满足安装条件,并设计了图纸,但具体进场安装需要物业公司盖章签字。

    宋女士的儿子李先生说,他找到了湖南高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他们小区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但对方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李先生说:“物业也没有说不同意,也没有说同意。在这个过程中去了三四次物业,每次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他们把责任推给了社区、街道和消防部门。”

    “他们一开始说有安全隐患,担心起火什么的,但是电力公司都出了图纸,认为可以安装。”

    李先生认为,物业的态度和行为,存在故意刁难。

    物业:车位是公共产权,需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省电力公司长沙城西供电局工作人员向潇湘晨报记者证实,他们只负责充电桩配套电表安装,根据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居民充电自用桩报装材料包括,购车意向协议或购车发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固定车位产权或者一年以上使用权证明、停车位平面图或者现场环境照片、物业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很多居民区没有专门的变压器给汽车充电桩,他们需要判断电路能够负载,只有在居民生活用电变压器容量允许的情况下才能安装。此前,他们前往科技公寓勘查发现,目前小区电路容量能够负载充电桩安装,但因为小区物业没有出具同意安装证明,所以现在无法安装。

    在电力部门已经勘查证实可以安装充电桩的前提下,为什么物业公司仍不愿意开具同意证明呢?3月28日,潇湘晨报记者致电湖南高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科技公寓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一名工作人员接电话后表示:“你们没有必要过问。”随即挂断了电话。

    不过此前,该管理处一名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达了几个观点。

    第一,宋女士此前已经通过市长热线12345反映此事,此事由社区居委会进行处理。

    第二,宋女士所购车位是不是产权车位,只有使用权,车位的产权是全体业主所有,宋女士如果要安装充电桩,需要车位所处楼栋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如果征得了这些业主同意,她自己安装就可以了。

    宋女士认为,国家已经明确居民区车位可以安装充电桩,在此基础上还要征得楼栋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没有法律依据。另外即使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此项工作也应物业公司来负责,她个人没有能力来完成这项工作。

    而湖南高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负责人认为,物业公司没有义务来做这项工作。

    政府发文称“物业应积极配合”,车主却屡屡受阻

    记者查阅省电力公司长沙城西供电局工作人员所提到的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这份文件名称为《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6年联合发布,旨在“切实解决当前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

    上述文件其中明确,“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长沙市政府在2019年也出台了《关于印发长沙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指标纳入规划设计规程,文件也明确,个人用户在住宅小区内自有产权车位或经车位产权人同意、在租赁期1年以上的固定车位加装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由用户、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及其委托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企业直接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小区业委会、物业应该支持和配合建设,不得借机收取费用。

    但潇湘晨报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在实践中,居民在自家车位或者租赁车位上安装充电桩遇阻的现象屡见不鲜,很多居民在受阻后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宋女士说,在准备安装充电桩的过程中,她也向辖区社区居委会等部门进行了反映,相关部门实际上都很配合,但唯独物业公司将事情“卡”住了。

    科技公寓所在的岳麓区银盆岭街道林海社区物管专干罗芳表示,此前物业公司担心有安全隐患,也担心其他居民有意见,导致事情陷入僵局,下步社区居委会将做好沟通工作,争取能尽快促成此事。

本文转自《潇湘晨报》2021年3月29日A4版